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徐文辉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21.07.2015 17:3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结果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7号)及省委编办《关于撤销省林业干部学校等6个挂牌干训机构的通知》(闽委编办〔2014〕151号)文件精神,撤销“省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牌子,撤销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加挂的“福建省林业干部学校”牌子、福建三明林业学校加挂的“福建省森林防火培训中心”牌子。经研究决定:
免去徐文辉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泰峰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邹益銮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颜纯亮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科员职务;
免去姜维光同志的福建省林业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吴庆如同志的福建省林业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黄建华同志的福建省林业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周小华同志的福建省林业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黄云鹏同志的福建省森林防火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绍华同志的福建省森林防火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聂荣晶同志的福建省森林防火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福建省林业厅
2015年7月6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1.07.2015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