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九位领导成员工作分工明确
新华网福州8月5日电(邓春花)今日,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省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了调整后的省政府各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具体分工如下:
一、 于伟国 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二、 张志南 常务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统计、金融、重点建设、省政府发展研究等工作。协助负责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含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金融办、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 室、省交通战备办公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含省政府顾问团)、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省经济信息中心。协助分管省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
联系省科学技术协会;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福建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专用通信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民航福建监管局、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 构研究所、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室、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南昌铁路局福州 办事处;在闽中央企业及金融机构。
三、 洪捷序 副省长:负责民族与宗教事务、国土资源、建设、人防、对口支援、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分管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省国土资源厅(含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煤田地质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各民主党派福建省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
四、 李红 副省长: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包括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及药品流通)、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妇女儿童、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省体育局、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省社会科学院、福建行政学院。
联系省国家保密局、省委党校、省档案局、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计划生育协会、省文学 艺术界联合会、省体育总会、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省红十字会、省文史馆;福建日报社(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省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及省属各高校。
五、 黄琪玉 副省长:负责民政(含双拥、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海洋与渔业、支前、海防等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含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含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粮食局、省公务员局、省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省总工会;省老干局;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驻闽部队、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
六、 王惠敏 副省长: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信访等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武警福建省总队。
七、 梁建勇 副省长:负责商务、外事、工商、质量监督、旅游、食品药品安全、侨务、对台事务、港澳事务等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联系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金门同胞联谊会、贸促会福建省委员会;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口岸边防检查机构、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
八、 周联清 副省长:负责工业与信息化、国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物价等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资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物价局。协助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联系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地震局、福建煤矿安全监管局。
九、 刘道崎 秘书长: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省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