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公告 2016年第2号

20.09.2016  20:40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4〕70号)及《福建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闽商务流通〔2015〕5号)的规定,经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考评,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东海太古店等17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以核准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第四批)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第四批)


 


   01、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东海太古店


   02、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鲤城区展览城店


   03、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洛江店


   04、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泉港庄园店


   05、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石狮东港店


   06、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晋江万隆店


   07、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晋江吉安店


   08、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晋江金井店


   09、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安诗山店


   10、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安溪美店


   11、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安官桥店


   12、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惠安世纪店


   13、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惠安崇武店


   14、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安溪特产城店


   15、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安溪德苑店


   16、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安溪上田店


   17、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永春桃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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