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取消6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08.01.2016 02:4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相关文件全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精神,经研究,福建省政府决定相应取消涉及福建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60项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
取消6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8.01.2016 02:49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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