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

25.11.2017  09:15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1月24日下午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刘群英、潘征、彭锦清,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杨贤金,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2号代表建议(《关于精准扶贫中加大健康扶贫力度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有55人,到会46人,经表决,第124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得满意票32票,基本满意票14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明年1月26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会期约6天。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会议决定批准《福州市闽菜技艺文化保护规定》《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

  因任职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陈海基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因工作需要,任命李鸣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任命曹世民为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王芳为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张锦萍等为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许寿辉为省法院执行庭庭长,免去其省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任命徐建波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任命陈励筠、邓世章等为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王金文等为省检察院检察员。因工作需要,免去陈本亮的省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表决前,拟任命的省检察院相关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和派驻机关纪检组、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对省政府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当日上午和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有关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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