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需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健身活动幸福感、获得感。根据《2018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全民健身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编报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8]29号)和《2018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开展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专项资金预算编报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8]30号)要求,福建省体育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2018年度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组织举办的群众欢迎的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项目。对经国家体育总局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将给予一定补助资金。现将有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工作流程
1.在福建省体育局官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2.福建省体育局汇总征集项目,并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向国家申报项目。
3.在福建省体育局官网等媒体公示专家评审结果。
4.转发国家体育总局评审结果,包括赛事和活动的相关信息,公布监督电话。
二、征集项目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18年3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征集、评审基本标准
征集的全民健身赛事或活动项目不限类别,鼓励创新;应征的全民健身赛事或活动项目应是具备一定的规模、影响力、覆盖面、公益性,应是群众喜闻乐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
四、应征对象
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俱乐部、体育赛事公司、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社会力量。
五、相关要求
1.应征对象所申报的项目,一定是2018年度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组织举办的群众欢迎的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项目。
2.应征对象所申报的全民健身赛事或活动项目,一定是应征对象有能力、可以按计划组织实施的项目。一经确认补贴资助后,必须按申报时提出的计划实施。对骗取补贴资金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3.应征对象如实、详细填报《福建省2018年度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项目征集申报表》(附后),在申报单位处加盖公章(个人须手写签名),于2018年3月6日前邮寄或送达到福建省体育局群体处,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9层
联系人:福建省体育局群体处 张 宁
电话:0591-87854612
福建省体育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