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的通知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
参加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产煤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福建煤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3月30日(星期一)下午3时召开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刻吸取2013年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强化源头治理,做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不间断,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研究部署第二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会议地点
(一)福建煤监局二楼大会议室设立省级分会场;
(二)开通视频会议的龙岩、三明、泉州市煤管部门和省能源集团公司的市级分控中心及县级的永安市、新罗区、将乐县、大田县、永定县、清流县、漳平市、永春县、武平县分控中心设立市、县级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参会人员:福建煤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干部;
(二)市、县级分会场参会人员:各产煤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全体人员,辖区各煤矿矿长;邀请各产煤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就近到县级分会场参会。
(三)省能源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下属煤业公司经营班子、安监室全体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煤矿矿长。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参会人员按照就近原则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省能源集团公司分会场可将视频会议信号转接至所属煤业公司会场。
(二)请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负责通知并汇总本地区(系统)参会人员名单,于3月25日上午9:30前报送福建煤监局综合处。
(三)省级监控中心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请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通知分控中心按要求于3月30日上午10:00开机调试。
联系人:赵小莹,电话:0591-87502522(带传真),0591-8752109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3月24日
附件
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序号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