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案逐年上升 涉台海事审判先行先试

26.09.2015  02:38

  中新社福建分社-福建新闻网报道

  福建新闻网福州9月25日电 (林玲)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对外披露,2010年1月至今年8月,福建两级法院受理一审海事海商案件4108件,二审608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福建审理的海事海商主要案件类型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船舶建造合同纠纷、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和船舶权属纠纷等。

  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张希舟表示,涉台海事审判一直是福建海事审判的亮点,积极探索涉台海事审判先行先试,才能充分凸显福建“”、“”优势。

  2012年5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大陆海事法院首个涉台案件审判庭,三年来受理涉台海事案件100余件,标的金额3亿多元人民币,其中85%的案件在100天内审结,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厦门海事法院还在大陆最大的台商投资区——厦门海沧设立了大陆首个涉台海事审判庭;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了派出法庭与法律服务点,完善涉台海事司法服务网络。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说,福建法院还坚持在两岸直航航线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在大陆率先聘任台籍陪审员、调解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并针对台渔工劳务纠纷多发的情况,向商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目前福建法院正在积极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商谈,准备构建以台湾法查明为核心的域外法查明平台。”张希舟表示,这样既能够满足福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实践需求,还能填补台湾法查明平台的空白,并力求在大陆形成辐射效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