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推动司法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

27.05.2020  17:17

  一年来,福建法院立足司法职能,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福建是民营企业的大省,民营经济占全省GDP近七成。过去一年,福建高院以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为抓手,推动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五商原则”,强调依法保护、精准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善意保护,出台40项护商暖商具体措施,推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及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等原因,一些企业遭遇发展瓶颈,甚至濒临破产

  福建法院对于陷入困境的企业审慎适用财产保全和“查冻扣”等强制措施;不断健全企业破产审判机制,会同金融监管、银监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企业破产和信贷风险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机制”,合力研究解决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和处置企业信贷风险过程中的问题;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全力帮助它们恢复生机、重返市场;不具有挽救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茂兴表示,福建法院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从制度层面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效果,致力破除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痛点堵点盲点,有效打通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以来,福建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探索出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司法品牌。

  福州中院依托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首次聘请台湾地区在大陆执业律师担任涉台调解员,进一步加大对涉台案件的调解力度;厦门中院出台《关于支持商事调解与商事仲裁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法支持与监督涉自贸案件仲裁裁决;平潭法院推出“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5批创新举措……

  一年来,福建法院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4222件,全力服务保障该省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实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多区叠加优势,为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护航。

  “下一步,福建各级法院将继续创造性、创新性落实服务保障系列措施,推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岩峰说。 (郑江洛 陈征)

【责任编辑:张菲菲】
夏先鹏:打造自贸区建设优服务
“要发挥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实验区、21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