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打破困局 推进有“爱”无碍建设
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问题整改面临多头治理难题时,不是你在做我在看,而在检察专项监督推动下,各方形成合力助推城市治理现代化。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吕世明在福建调研座谈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时,高度评价福建打破“九龙治水”困局,为有“爱”无碍建设树榜样,形成的“福建经验”“福建模式”可复制可推广。
2021年,福建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各地检察机关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交通出行、生活办事、文化需求等方面所面临的现实难题,聚焦国家机关、政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金融机构、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大型体育场馆、养老机构、特殊教育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民居住区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存在的无障碍环境问题,收集固定证据,找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违法点和对应责任主体,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晋江市检察院深入调查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配置问题,针对因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停车扫码付费缺乏残疾人减免通道,给残障人士出行造成不便及带来的相关安全隐患,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9份,督促协同行政机关采取措施整改。同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服务,注重从设计、施工、维护等各环节严格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推动建立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的全流程监督机制。
据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交通、住建、公安、城管、残联等多个部门职责,问题整改面临“多头治理”“九龙治水”难题。该省检察机关立足办案实际,通过磋商程序、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住建、城管等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多部门联动执法、协同共治,以最小司法资源、最低时间成本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在加强协作配合凝聚保护合力方面,全省检察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督促整改,形成保护合力。省检察院与省残疾人联合会多次开展互访座谈,了解残疾人群体的实际困难,将残疾人的现实需求落实到专项行动中去。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残疾人联合会、住建等部门建立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协作配合、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为内容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效。
2020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157件、诉前程序案件142件。以个案办理以点带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办案效果和影响力。晋江市院督促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据悉,福建省检察院将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围绕机场、铁路旅客站、客运车站等“站内站外”无障碍设施衔接等问题,摸排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采取省院自办、挂牌督办等方式,发挥好全省一体办案优势,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努力解决残疾人群体急难愁盼问题。
“今日无障碍,明日无限爱。有爱无障建设,从城市到乡村,至上而下,从点到面,有典型案例,有治理良策,福建检察贴心贴意贴近民生的系列做法,形成的福建模式和福建经验特色鲜明,方法路径可行可用,呈现出特有的价值给人以启示。”吕世明表示,要推广福建经验做法,形成政府、社会团体、社会公众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会见调研组一行。调研组还征求了与会的省住建厅、交通厅、文旅厅、省残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省人大代表、法学专家、残疾人代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福州市院、福州市鼓楼区院、罗源县院、晋江市院作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