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是具有百年以上办学历史的高等学府,福建省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下属的生命科学学院拥有“生物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生物学”、“轻工技术与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生物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发育生物学”和“发酵工程学”省级重点学科。学院设有工业微生物发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业微生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生物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建省发育与神经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和福建省现代发酵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是福建师范大学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和海洋研究院的依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具有博士学位。国(境)外应聘者,应具有国(境)外知名大学或著名科研机构终身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务;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教授职务,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三)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曾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的院(系)、研究所、重点实验室担任过领导职务,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教育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聘者若具有国(境)外知名高校或著名科研机构终身教授或相当职务任职经历,且在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为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以上高层次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二、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全面承担院长职责,履行相应义务,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全面负责学院的行政工作,组织制定学院发展战略,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提升学院影响力。
(二)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三)负责学科建设,加强团队建设和学院科研平台建设,学科建设有新突破。
(四)负责教学质量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创新培养模式,提高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有新突破。
(五)负责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能力有新突破。
三、聘任方式、聘期与待遇
(一)聘任方式:原则上为全职聘任。
(二)聘期:首聘期限为4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聘。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决定是否续聘。
(三)聘用待遇:参照《福建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根据受聘人的条件和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具体面议。符合福建省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相关待遇。暂不确定行政级别。
四、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生命科学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zzb.fjnu.edu.cn)。
(二)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面试时需带原件)。
(三)近5年的科研论文、学术专著、项目、获奖等情况列表和5篇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四)受聘期间的工作设想和目标。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深入考察、研究聘任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应聘者按照第四项要求,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应聘材料送交或通过邮政快递、电子邮件提交我校党委组织部(请做好备份,有关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我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后,正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入围面试人员来学校参加面试答辩。来校答辩的国际或国内旅费由我校按财务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三)组织答辩及人选确定。综合应聘者基本情况和面试情况,学校决定聘用后办理任职手续,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福建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350117
联系人:邱海锋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86-0591-22867123
传真:+86-0591-22867123
热忱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前来应聘,携手共创福建师范大学美好明天!
福建师范大学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