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允许低速电动车合法上路
23.03.2015 14:40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建省物价局公布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低速电动车牌证工本费及安全技术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规定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工本费和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参照汽车牌证工本费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标准执行。按照文件内容,今后低速电动车将获得合法牌照,并在省内范围上路。
福建物价局的官网显示,此前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该局提交了《关于申请核定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办理和检验相关收费的函》,同时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亦转来《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请求协调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办理和检验相关收费的函》。
在福建省物价局公布的《复函》中,明确了低速电动车上牌的相关费用。具体分为号牌工本费(100元/副,含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号牌安装费用),低速电动汽车行驶证工本费(15元/本,含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补(换)发低速电动汽车号牌、行驶证(同上),补(换)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低速电动汽车临时号牌工本费(5元/张),低速电动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定期)收费(每辆100元/年)。其他属于经营服务性管理的收费标准,则按照各设区市价格部门核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标准执行。
据了解,这是我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低速电动车上牌政策。虽然山东部分城市、河北邢台市等多地曾出台低速电动车上牌的政策,但是在省级范围推低速电动车上牌政策,福建尚属首次。此前,公安交警部门一直被认为对低速电动的上路持保留意见。(柯宗)
(科技日报)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23.03.2015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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