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去年完成四项污染物减排任务
23.03.2016 16:47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福州3月3日电(王文清 通讯员 曾咏发)福建省环保厅消息,2015年福建省全面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至此,福建省“十二五”四项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均完成。
具体来看,2015年,福建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0.94万吨,比2014年下降3.24%,比2010年下降12.42%;氨氮排放量8.51万吨,比2014年下降4.71%,比2010年下降12.43%;二氧化硫排放量33.79万吨,比2014年下降5.06%,比2010年下降14.09%;氮氧化物排放量37.91万吨,比2014年下降7.93%,比2010年下降15.30%。
其中,在气减排方面,全省所有煤电机组均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半完成脱硫脱硝,2015年9台机组达到燃气机组水平;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生产线提前两年完成脱硫、脱硝任务;加快清洁燃料替代,大部分热电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企业实现集中供汽,石狮印染行业全面拆除烟囱,晋江、南安建筑陶瓷业改用天然气;落实机动车油品升级、车辆准入和淘汰、环保限行、联合执法措施,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水减排方面,造纸、印染、合成氨、皮革等重点涉水排污行业基本完成深度治理;强化生活污水处理,全省污水处理厂已达138座、处理能力517万吨/日;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已基本完成;落实省政府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累计关闭拆除养猪场(户)11万多家,削减存栏生猪900万头。
本文来源: 新华
23.03.2016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