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福建“两违”背后腐败 受贿占七成以上
漳浦县检察院进村入户了解征地拆迁情况。林悦欣摄
楼层一天天加高,尽管知道扩建厂房未经审批,但建房者并不担心有人来拆除,因为就在厂房动工前,他已托人给镇里负责巡查违建的执法人员送去了1万元现金;在城乡结合部,几名工人正在拆除一栋违建房时突然被叫停,原来业主已打通上一级主管局领导的关系,于是十多天后楼房顺利封顶。这是福建一个基层检察院调查“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下称“两违”)过程中掌握的两个线索。
为依法推进城镇化建设,2012年6月,福建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专项查办“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这项工作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的一项内容,从2013年转入常态化。
据福建省检察院统计,2013年全省共立案侦查“两违”背后职务犯罪案件108件118人,涉案金额1916.1万元。今年,打击力度继续加大,截至8月,已立案67件87人,涉案金额已超过去年全年金额,达到2369.4万元。根据省检察院反贪部门对2013年至2014年8月查处数据的分析,“两违”背后职务犯罪案件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受贿罪,占查办案件的73.7%;大案比例较高,占查办案件数的81.7%。
违建抢建乱象丛生
郊区田野,荒草丛生,这是人们对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步云村和张镇村原有的印象。然而近年来,地处城乡结合部的该地区村民获悉脚下这片土地将征用开发建设后,便开始大量抢建、违建房屋。
“两违”不是个别现象,也不止发生在莆田一地。在毗邻福清市中心的石竹街道,放眼望去,一些地块违章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在该市港头镇政府大院周边,短短一两年间,就可见到四五处大型违建拔地而起,有的已公开对外出售。在闽西,随着龙岩市区城市化进程加快,部分拆迁户也在突击建设违章建筑。
调查分析表明,这些违章建筑,有的是未经审批擅自占地违建;有的是为了得到政府征地拆迁的高额补偿而抢建、滥建。此外,一些富起来的山区农民到城区买房,有了市场需要和刺激,而没有资质的“黑”房地产商借机抢建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地方党委政府对“两违”行为明令禁止,但一处处违章建筑何以拔地而起?那些被列为拆除对象的违章建筑,何以屹立不倒?办案检察官指出,“两违”问题突出的一些地方,背后往往隐藏着权钱交易的利益勾连。在违建抢建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和基层干部收受了相关违建户贿赂后,对“两违”行为视而不见,在拆除违法建筑等工作中为违建户提供便利;对上级严令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具体执法人员在拆除过程中给予关照,无关痛痒地、局部敲拆一下,为违建户在整治活动后迅速恢复建筑物原样大开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