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励新小区配置智能快件箱 同步建服务网点

28.07.2015  09:59

  福州新闻网7月2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福州市邮政业管理若干规定》9月1日起正式施行,凡是有准确载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的邮件、快件,邮政、快递企业与物业协商后可以委托物业代为送达,但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根据规定,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区、开发区和旧城改造应当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建设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并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将传统信报箱更新改造为智能信报箱的,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鼓励新建小区配置智能快件箱。安置智能快件箱的,应当向市邮政管理部门登记建档,邮政管理部门对智能快件箱的建设提供指导。

  因物业企业、管理单位阻碍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进入并不愿代为送达等原因造成投递不能到门到户的,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当场通知收件人领取,仍未领取的,将邮件、快件留存指定服务场所,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市邮政管理部门将建立举报投诉、评议考核制度,对扣留、倒卖、盗窃、隐匿、毁弃邮件、快件或者泄露用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外,还应记入邮政、快递企业的不良信用记录,定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