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南路夜市乱象调查

29.09.2014  12:08

福州长乐南路夜市乱象调查(一)
 

晚饭之后,不少人都有个习惯,出去散散步,逛逛街,放松一下。而对于福州市长乐南路附近的居民来说,每天晚上一出门,头疼的事就一拨接着一拨。不管是家门口的马路,还是附近的光明港公园,众多商贩云集于此,摆摊设点,闹哄哄的一片,附近居民对此意见很大。
 

这是9月22日上午10点,记者在福州市长乐南路记录下的画面:马路宽敞,车辆行人畅通无阻,公园门口风景独好。然而,在傍晚六点半过后,这些地方就成了另一番景象。
 

傍晚6点40左右,长乐南路迎来了交通的高峰期。而就在此时,一个个商贩也开始在马路上和人行道上安营扎寨、摆摊营业。卖玩具的,卖首饰的、还有卖衣服鞋帽的,各种吆喝声此起彼伏。


记者粗粗算了一下,从长乐南路到光明港公园的这条路上,大概摆了200多个摊位。尤其是一些摊主自带的面包车、厢式货车、三轮车还有纸箱,将这段机动车道堵得严严实实。吵、脏、挤,这样的生活环境让附近居民苦不堪言。
 

市民:很吵,我们住在周边很难受。有检查的时候没摆摊,好舒服,很好走。
 

最让市民担心的还是安全问题。您瞧瞧,有些大人带着孩子行走在机动车道上,来回的车辆从身边呼啸而过,看了就让人捏把汗。再瞧瞧,这几辆电动车原本应该是在非机动车道上通行的,因为道路被侵占,车主只能从机动车道逆行而上,差点撞上了迎面驶过来的车辆。
 

市民:很不安全,以前我每次走过这里就经常看到这里发生小事故。
 

从长乐南路继续往北走,就到了光明港公园。记者在公园正门口看到,类似"飞镖扎气球"、"塑料子弹打气球"的游戏点共有两处,分布在公园正门口台阶间的平台上。约一平方米大小的木制板上,排放着40几个气球,玩家站在两米开外的地方往气球扔飞镖或者打塑料子弹。木板背后便是游客出入公园的通道,人流量很大,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误伤行人。


公园门口的这两处烧烤摊点同样是市民投诉的焦点。晚上7点半,食客就坐,商贩拿着扇子使劲扇动炭火开始烧烤各种食物,此时浓烟、碳味弥漫在空气中,灰蒙蒙一片。晚上9点,食客越来越多,摊主直接在公园入口通道上加了几张桌子。吹着风,喝着啤酒,吃着烧烤,食客是惬意了,但是,他们随手扔在地上的垃圾,和地面留下的厚厚油渍,让市民们很担心,万一谁不小心踩到这些油渍滑倒,或者被这些玻璃碎片扎到,谁来负责呢?


市民:太臭了,受不了,每次走过去都熏得不行。你看那些垃圾随便乱丢,很脏很脏。
 

福州长乐南路夜市乱象调查(二)

交钱摆摊 收费者自称夜市承包方
 

不到一公里的马路,就有200多个摊点在路边占道经营,而有些烧烤摊点居然堂而皇之地设在公园入口的通道上。据市民反映,这样的情况已经存在了两年多的时间。那么,这么长的时间里,都没有一个部门发现这些问题吗?
 

9月23日晚上8点左右,记者以想摆摊为名来到夜市暗访。不少摊主告诉记者,想要安心在这里摆摊就必须缴费,费用根据摊位大小而定。


卖气球师傅:900元 一个月交一次 ,不然你摆在这里他会给你摆吗,这地方你根本就没有位置了。
服装摊女子:我这里原先650元,后来砍价砍到600元。
摊主在缴纳相应的费用后,就能拿到一个编号,并被"允许"在这里摆摊。对于收费人员的身份,他们的说法不一。有的说是一个老人,有的说是卖鞋的一名中年男子。
记者:你这是跟街道还是跟哪里签合同?
服装摊女子:跟上面一个老头,他专门会负责。
玩具摊女子:你去问问那个摆鞋子的胖子 。
在一个摊主的带领下,记者先后找到了他们所提到的那两名收费人员。一个在忙着卖衣服,另一个正在吆喝着卖鞋子卖包。看来,他们也是众多摊主之一。那么,为什么会由他们来负责收费呢?


老人:我负责管理这里收费。每个月10号, 我到这里收钱就好了。
中年男子:我们之前是承包下来,这一片都是。
记者:跟谁包?
中年男子:跟街道包。


原来,他们和街道先谈妥,将这些摊位承包下来。如果谁想租用,就得和他们签订这份《出租合约》,期限一年,每个月交一次租金。如果摊主在合约期间要将摊位转让,必须再交一笔转让费。合约下方有男子的签名,但没有盖任何章。


中年男子:你中间如果做了不想做,就要转让费200元。

记者:我包下来后会不会有人骚扰? 

中年男子:没有没有,城管不会管你的。这是我们的夜市,他不管。
 

福州长乐南路夜市乱象调查(三)

  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回应:马上整改
 

这名男子所说的街道,指的是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而这费用还真是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作为个人,他为什么能对这些摊位进行承包和管理?

9月24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象园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由于城管办主任正在开会,受他委托,一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城管办 工作人员:福州市市容局是有审批的,当时王庄拆迁,拆迁完了以后,当时夜市是王庄一部分象园一部分,后来市里面统一规定,夜市就让我们象园这里来管。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长乐南路的夜市从2010年3月开始营业。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夜市临时服务证》以及由象园街道开具的电子发票。根据正常程序,摊主必须和街道直接对接,登记备案,并领到这些证件后才能正常营业。按照两米乘以两米的面积,街道出租给摊主的价格是每月300元。那么,为什么不少摊主每个单位面积的实际租金却达到650元了呢?


记者: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有些摊主租下来同样面积的摊位是650元。从您说的300元到他们实际支付的650元,这中间的350是谁收走了?
工作人员:中间350元是原摊主拿走了,我们有发给他摊位证和发票,他就转租了。


夜市的设立既方便老百姓购物,也给一部分低收入群体提供了再就业机会,所以本来的租金不算高。但如果街道将这些摊位大量租给少数个人,再由他们加价转租,无疑大幅度抬高了摊位租金,违背出台这项政策的初衷。那么对于这种情况,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又是否知情呢?


记者:转租是允许的吗?
工作人员:这个我们向领导汇报一下,看看怎么处理。因为福州市的早市和夜市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另外,在《福州市占道市场管理细则》中明确规定,即便是经过市容部门正规审批的夜市,也必须遵循一个前提,不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路权。对于记者所反映的长乐南路夜市影响交通的问题,城管办工作人员表示马上整改。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城管办 工作人员:今晚开始,我们就派人去劝导和规范,不把三轮车和货物堆放在机动车道上,严格按照红线范围,超过的我们会予以罚款或者警告,让大家安全通行。


对于在公园门口占道经营的烧烤摊,城管办工作人员表示,会加强夜间巡查,对违规经营活动进行取缔。但是他也坦言, 一刀切取消烧烤摊,操作上可能存在难题,希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堵疏结合",对烧烤摊点进行集中管理。福建新闻频道记者福州报道。

记者结束采访的当天晚上,重新到夜市走了一圈,从当时的情况看,夜市超范围占道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整改,摊主都在划线范围内经营。另外,公园门口的烧烤摊也已不见踪影。而对于摊位再转租的现象,象园街道办事处城管办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商议处理方案,一有处理结果就马上反馈给本频道。

本频道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