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调整公积金政策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至80万元

26.02.2016  20:22

  新华网福州2月26日电(胡巧灵)今天中午,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3月1日起,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至80万

  政策调整前,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此次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调整后,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则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同时,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统一确定为20万元。

  为让更多的职工能够多贷到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职工家庭的月各项贷款还款额之和,从原来的家庭月收入50%以内调整到60%以内。职工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基数认定其月收入的,不需再提供收入证明。

  鼓励到福州七县(市)购自住房

  福州市同时鼓励福州户籍(指户口本上地址为福州五区、七县市)、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福州七县(市)购买自住住房。职工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贷款最高额度,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即夫妻双方均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均视为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以后亦将随着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的调整而调整。

  异地缴存职工到哪里申请贷款?

  异地贷款职工应按以下范围向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户籍在鼓楼区、晋安区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

  (2)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向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8号建设银行六楼)

  (3)在全国能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向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源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5层)

  (4)户籍在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和闽侯县、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的其他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向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各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需由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向其公积金缴存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