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试点驾照自学直考 公布训练路线及限行时间

15.03.2016  08:06

  福州新闻网3月1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榕警)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我市自学直考自学用车的训练路线和限行时间,其他配套细则也将于近期公布,并于4月1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据悉,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发文通知,我国将率先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城市展开驾照自学直考试点。

   自学直考基本规范

  即将公布

  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等部门制定的《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工作规范(试行)》,结合本地实际条件,我市相关部门已于近日制定了详细的配套实施细则,目前正进行最后修缮,即将向社会公布。

  虽然我市的具体细则还未公布,但记者了解到,其基本的几大要求与公安部的一致,主要有:

  1、训练车辆

  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要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并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也按规定投保了交强险。

  2、指导人员

  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3、随车(身)材料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自考人和指导人共同向车管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在道路上学车时,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并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

  一个学车专用标识在规定时间内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

  4、违章及事故责任

  在自学途中,有发生交通违法和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由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随车指导的,则学员自行承担责任。

   倒逼驾校改进服务

  “是选择自学直考还是去驾校报名?”随着试点启动临近,榕城市民微信朋友圈、微博、论坛里,许多未报名的学员议论纷纷。

  自学直考增加了考取驾照的新渠道,让驾校不再成为学员的唯一选择,这也必然给驾校招生带来压力,倒逼其改进服务以及调整价格等。不过,也有人表达了不同观点。比如,今后学习安排将不再有人包办,自己要全程制定跟进,训练车辆要去改装,期间还有磨损、加油、维护等,这些费用加起来可能比去驾校培训还高。另外,随车指导人员的水平如何,能否抽出专门陪练时间等,也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同时,自学直考虽然允许学员可以不再通过驾校便可自主约考,自主选择熟悉的训练车型、指导人员以及考试时间、地点等,但考试标准并没有丝毫降低,并且从报考到学车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与驾校培训相比,自学直考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驾驶培训是一项专业性、技能性培训,驾校作为职业性培训机构,仍然是学习驾驶的主渠道。因此,建议学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学驾方式,保证学习质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