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网约车司机要有本地户籍 驾龄须在三年以上

02.12.2016  18:11

  海峡网12月2日讯(海都记者 陈超)昨日,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正式发布了《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自昨日起开始实施,对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车型、网约车司机等做出了规定。相比此前的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式版的细则在网约车的车型限制等方面做出了一些修改,同时必须要为本地车牌,且车龄不能超过三年。

   网约车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于市民最关心的价格方面,细则规定福州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并应按规定公开运价结构、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向乘客提供当地的出租汽车发票。

  细则还规定网约车的数量也实行市场调节,符合条件车辆就可以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不限制网约车的数量。管理方面,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的监管模式,建立网约车准入和退出机制。

   网约车车型:须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

  网约车车辆方面,细则规定福州网约车必须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此外,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