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聚焦福州民宿业发展 部门回应:编制专项规划,加强监管,彰显特色
福州新闻网8月10日讯(记者 邱陵 实习生 郑旭) 随着乡村休闲游日益火爆,民宿应运而生,成为旅游经济的新业态、新亮点。10日,市政协在鼓岭召开“关于发展我市乡村民宿业的建议”对口协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林绍彬、林恒增出席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福州将编制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组建民宿产业发展促进委员会,加强综合监管。
建议:建立协同管理机制扶持发展
10日上午,市政协组织提案单位、部分政协委员和市直相关部门人员来到鼓岭,实地走访岚筑等三家颇具代表性的特色民宿,了解民宿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市致公党在提案中建议,尽快研究出台民宿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并与美丽乡村建设、古村落保护等规划有机结合;尽快出台民宿产业发展管理办法,规范民宿业经营管理;加大对乡村民宿产业的资金支持,在融资、税收、水电费用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打造特色鲜明的品牌民宿。
“民宿行业审批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应该有别于标准化的饭店星级评定。”市政协委员谢忆建议,建立福州市民宿行业协同管理机制,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综合监管机构,统筹全市民宿申报受理、审核辅导与批准授牌,规范民宿依法准入、依法运营、依法退出等管理。
委员们认为,当前福州旅游经济快速发展,民宿作为新型的生活性服务业态,解决的是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个性化、订制化需求,未来潜力和空间都十分巨大。要针对民俗业态的引导、规划、管理、配套、特色等方面的重点,加大力度推进这项工作。市政协委员黄美辉建议,“互联网+”的时代,要重视民宿品牌的宣传,可以借鉴浙江等地区民宿宣传手法,通过搭建网络销售平台,积极将福州的民宿品牌向外推广。
回应:编制专项规划,加强综合监管
究竟什么是民宿?针对民宿的定义,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表示,所谓民宿,即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等生产活动,以旅游经营方式,为游客提供乡村生活体验的餐饮住宿场所。
从各地经验来看,当前民宿产业多处于自发形成、自主经营的发展初期,相关法律法规滞后,暴露出监管缺位、市场混乱等问题。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称,为鼓励和规范福州民宿产业发展和经营,2016年已牵头起草了《福州市民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针对申办民宿的经营用房、接待设施、服务要求、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卫生管理、消防安全要求、文化经营、法律责任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目前,该管理办法正在征求各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的意见与建议。
下一步,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还将牵头编制《福州市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组织调研,邀请专家学者为打造主题民宿精品建言献策,倡导“一村一品牌”和“一店一绝活”。
同时,依托福州市旅游监管服务联席会议,组建福州市民宿产业发展促进委员会,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综合监管。
另外,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支队也表示,将积极配合福州民宿行业发展相关办法及规划,在民宿的审批监管、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