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建议:小刮擦赖路 加收“拥堵费”

04.06.2015  14:24

  前日早高峰,福州尤溪洲大桥上三车追尾,其中闽AX5907、闽FEZ809的女车主拒撤,其中一人更是直接弃车送孩子上学,造成尤溪洲大桥拥堵超40分钟(详见:小刮擦后弃车堵瘫尤溪洲大桥 女车主拒撤挨罚)。昨日,此事经海都报报道后,引发热议,众多市民和网友认为,200元的处罚太轻,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目前,福州市区汽车保有量已超60万辆,小事故如果不及时撤离,极容易造成拥堵,影响整个区域的交通。福州自2013年推出小事故快处。但近段时间,福州已发生多起小事故赖路,造成交通大拥堵的情况。因此,市民认为,对于小事故不快处,只罚200元的处罚太轻,建议对赖路车主加收“拥堵费”。

  两女车主:均是首次处理事故

  昨日,海都记者再次联系闽AX5907和闽FEZ809两名女车主。其中,闽FEZ809的女车主郑某称,她是2006年拿到驾照的,驾龄已有9年,这是她第一次独立处理交通事故;同时因长期在外地,刚到福州不久,不了解小事故快处。她坦言,因这次事件影响了他人出行,她很不好意思。

  而闽AX5907的女车主孙某此前也说,是第一次独立处理事故。昨日下午,记者拨打孙某的电话,但接电话的是她丈夫。他告诉记者,当时妻子真的不是故意的,事发后也提出了要撤离,但对方不肯让她撤,说会影响保险赔付,当时她就蒙了。孙女士的丈夫称,造成这样大面积的拥堵,很对不起。

  快撤实施两年,赖路仍多发

  为缓解小事故造成大范围道路拥堵,2013年7月,福州首个快处中心投用,轻微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两年,但小事故赖路致堵的事件依旧频发,海都报屡屡曝光:

  2013年8月,福州工业路,车牌为闽A7018X的保时捷跑车与公交车相刮擦,原本只是轻微事故,跑车女司机却不肯撤到路边,非要等警察来鉴定现场,造成交通拥堵。

  2014年6月10日早高峰,福州琴亭桥上的三环五四路出口处,闽A8106C小车与闽AYA608公交车发生刮擦,两车均无人员受伤,但两车拒撤,造成五四北往省奥体中心方向车流排起两三公里的长龙。

  2015年5月13日,福州金山大桥仓山一侧的上桥处,闽A835BU和闽AB092N轻微刮擦后停在现场,附近协管员赶来劝撤,但遭拒;交警来了,两车还不肯撤,最终,警方责令两车主立即撤离,并各处罚款200元。

  2015年6月2日,福州秀峰路,闽AWE867面包车与闽AT8439的士刮擦,两车司机拒撤,导致秀峰路拥堵半小时。

  市民戏称:我的一分钟,只值5分钱

  昨日,海都报报道引发热议,市民和网友普遍认为,对于赖路致堵,只罚200元的处罚太轻。在车流量日益增加的今天,小事故赖路占用公共道路资源,造成拥堵,应当加大处罚。同时,目前处罚是“一刀切”,无论造成影响多大,均是罚款200元,可以增设“拥堵费”,不同影响,处罚不同。有市民直言,当天,众多市民当月的“全勤奖”没了,有可能还要因迟到被罚款,“200元还不够一市民的损失”。

  还有这次拥堵的“受害者”做了这样一项计算:“假设当时100辆车子受影响,堵了40分钟,每辆车里面只有1个人,最终车主被罚了200元。200÷100÷40﹦0.05,原来我的一分钟只值5分钱!”而高峰期,尤溪洲大桥每小时车流量多达8000辆左右,40分钟,受影响的车辆远远不止100辆。

  对此,警方人士介绍,目前罚款200元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对于“拥堵费”,有警方人士认为,目前尚无法律依据,需要立法。(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夏雨晴/文 肖春道/图 通讯员 仓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