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大力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
我市大力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实施“五大工程”,扶贫开发已经从解决温饱为主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缩小公共服务差距的新阶段。
一是扶贫济困增收工程。 为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我市持续开展扶贫济困春风行动。2013-2015年,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扶贫济困专项资金3545.58万元,帮助3927名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面实现了脱贫。为缓解贫困户在发展生产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我市积极探索和推行农村扶贫小额信贷,在全省率先实行由省、市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对贫困农户向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申请小额信贷用于发展生产的资金予以贴息的优惠政策。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组建了1619个联保小组,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2.36亿元,省、市财政累计贴息1212万元,覆盖贫困户10317户次,实施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种养项目4962项。通过实施增收工程,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从2013年的7.56万人减少到目前的5.9万人,减贫率达22%。
二是技能培训扶智工程。 开展以雨露计划培训、贫困农民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农村贫困户新生代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为主的扶智工程,实行“政府+学校+企业+贫困户”的培训模式。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贫困农民培训,通过定向培训、订单培训,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向产业园区、小城镇及沿海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转移就业,鼓励企业与贫困村建立村企联盟机制,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设施农业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吸纳贫困户就业,近三年累计培训贫困农民3万多人,基本实现每个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能,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是造福搬迁安置工程。 将造福搬迁工程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对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造福搬迁扶持力度,五保户造福搬迁除按规定标准补助外,市财政每户追加补助15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3000元补助。大力推进“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小区建设,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市级集中安置区每个给予50万元补助。2013-2014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7633.7万元,实施造福工程3535户、13867人,省级集中安置区12个,市级集中安置区8个,极大地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共和谐”。
四是整村推进帮扶工程。 建立领导挂钩、部门捆绑、干部下派、资金整合的整村帮扶机制,到2014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驻村干部全覆盖,其中市派第四批(2012-2015年)100名驻村干部共筹集帮扶资金1.23亿元,村均123万元;帮扶项目1880项,村均19项。2015年全市又选派282名党员干部到282个村驻村任职,任期三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选派899名干部驻村蹲点899个村。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每村每年的帮扶资金20万元。通过整村推进,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贫困村发展活力,促进贫困农民增收致富。
五是对口协作帮扶工程。一是 深入开展市域内县(市)区对口协作帮扶,把经济较发达的五城区、福清、长乐、闽侯等县区与闽清、永泰、连江、罗源建立二帮一的四个对口协作组,重点落实产业联动、资源共享、乡镇结对、干部挂职、扶贫开发、环境共保的协作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协作资金6900万元,其中永泰县每年安排对口帮扶资金3200万元,闽清县每年安排对口帮扶资金3300万元。在扶贫政策、资金、人力方面重点向永泰、闽清两县倾斜,市财政每年安排540万元扶贫济困专项资金用于帮扶永泰、闽清贫困农民发展生产;对永泰、闽清开展小额信贷利息的80%予以贴息;干部驻村的60%派驻永泰、闽清。务实开展省内山海协作, 二是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的闽侯、福清、长乐、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8个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平和、连城、永泰、松溪、建宁、周宁、霞浦、寿宁等8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其中闽侯县、马尾区、晋安区帮扶资金都超过了1000万元。 三是 深化福宁、福莆山海协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底,福州市县两级已累计在宁德市实施帮扶项目600多个,总投资56.79亿元,提供无偿帮扶资金3000多万元。福州市县两级在莆田实施帮扶项目近40个,落实帮扶资金2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