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国税局公布便民措施 发票领购速度更快

23.05.2014  01:58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杨阳) 福州市国税局昨日公布了简化发票领购手续、加快出口退税等便民办税措施。其中,不少让很多企业“头疼”的老大难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专用发票审批手续更简化

增值税发票:领用手续简化,取消手工验旧,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发票验旧,大大缩短发票领购时间。

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事前不再实地查验。

丢失专用发票处理:丢失发票后,不需要再经过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程序,可直接将销售方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证明作为认证抵扣凭证,认证相符即可抵扣税款。

红字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记账凭证复印件不需再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增设窗口 改善办税慢问题

今年福州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增设3个国税窗口,使窗口日均办理企业登记数量由50件提升到110件;部分资料录入由前台录入改为后台补充录入,此举约提升前台20%的出证效率。福州将行政服务中心网络线路带宽从2M提升至10M,大幅提高系统运行速度。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上午确定为局领导接待日。5月19日起启用位于市行政服务中心、面积超千平方的“国税中心办税服务厅”。今年福州将全面推行自助终端服务,覆盖全市国税系统所有办税服务厅,让纳税人可以24小时自助办税,就像到银行柜员机取钱存钱一样方便。逐步推行“网络购票系统”和“网络代开发票系统”,纳税人可以直接上网申请领购发票、代开发票。根据新政,将市政府12345、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各种渠道的咨询、投诉、举报件处理时限,再次缩短1个工作日。

出口退税一月可多次申报

即日开始,福州将采取多次申报和多次退库的办法方便企业退税。允许外贸企业一个月多次申报出口退税。增加送国库退税次数,力求做到每周退库一批。对电子信息齐全、经营业务无疑点的出口业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出口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退税预审。

控制税务进户检查次数和检查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一年内对同一户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

落实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享受优惠面,福州将减半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再执行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的管理方法,统一改为备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