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区检察院未检科工作纪实

30.05.2014  14:21

撑起爱的蓝天

——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未检科工作纪实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杨舟  

 

    “过去的失足,是前行路上的一次跌倒。我们帮你站起来,忘却污点,铭记教训,翻开你生命中崭新的一页……”读着检察官留下的寄语,小韩感动不已。

去年以来,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严格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开展,取得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台江未检人的艰苦与磨砺,换来了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记录着未检事业的成长与进步,他们用爱心和法律的准则做迷途羔羊的引路人。

 

一份爱——

让失足少年重燃希望

 

检察官是真心为我的孩子好,是真心为了我们这个家好,我们一家人一辈子都会记住检察官为我的孩子付出的关爱。”小驰的妈妈紧紧抓着未检科检察官的手,一再鞠躬感谢。

小驰因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然而,小驰非但没有反悔之意,还对帮扶他的社会爱心人士粗口相向。检察官了解到,小驰家中没有其他亲人,也没有社会帮教机构,因此没有监管条件,只能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在做小驰的教育工作过程中,小驰的情绪经常比较冲动,对检察官也是恶语相向。然而,每次面对恶语相向,说不生气是不可能的。每当遇到这样的事情,台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都会说,我们要舍身处地底为孩子们考虑,任何一个人被关押起来心情都不会好,我们要用我们的真心、耐心、爱心化解他们内心的恐惧和抵触。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为了让孩子迷途知返,要尽到每一份努力。”这是台江未检人对未检工作的要求。

为了让小艺悔罪,经多方努力找到小驰的亲人,并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共同对小驰进行说服教育,希望用最原始的亲情唤回迷失的良知,让他知错、悔罪。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女干警们坚持从快办理,并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对小驰进行开导。在大量的工作努力下,小驰终于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危害性,积极主动争取宽大处理。

 

一份责任:

引导“迷途羔羊”回归社会

 

    近年来,台江区检察院对于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设立考察期,建立“一人一档一卡”,会同团区委、区教育局、学校、社区等部门联合建立“四位一体”的联合帮教小组,定期对被帮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考察其思想动态,并积极帮助解决未成年人的就学、升学、就业、生活困难及社会歧视等问题,以促成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感谢检察官对我的不离不弃,让我可以在这一个多月里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正上初一的小陈在父亲和班主任的陪同下,含泪向台江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谢意。

  去年,小陈因一时之气用卡子刀将他人捅成重伤,因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后,其被迫退学。接手该案的检察官心急如焚,多次到小陈的学校及家中开展社会调查,在努力争取下,台江区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小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小陈争取到重返校园的机会。之后,台江区检察院未检科尝试和当地司法所社工合作,试行司法社工介入犯罪矫正的模式,跟踪帮教小陈。检察机关根据帮教方案,还专门为他开展不定时法制课。通过帮教活动,小陈不但认识到生命健康的珍贵和重要性,同时也感受到社会对他的肯定,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通过这段时间的身体力行参加义工活动后,我开始慢慢领悟检察官阿姨是真心为我好,她们的话犹如心灵鸡汤一样融入到我的内心世界里。”小陈向承办检察官表达了自己近期的感悟。

扶人更要扶心!”社会调查机制、回访帮扶机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心理疏导机制……台江区检察院努力探索矫正模式,采用适合未成年人的释法、析理、讲情方式,努力引导“迷途羔羊”回归社会。

 

一份保护:

法治阳光沐浴“花蕾

 

    近年来,台江区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服务职能,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强化教育保护职能,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日常工作和重要职责,贯穿于未检工作始终。

    当看到昔日熟悉的同学变成了“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台江区某中学多媒体报告厅里发出阵阵欢笑。

台江区未检科检察官通过法律知识讲座、研讨互动、观摩体验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种子播撒到孩子的心田。该院选拔业务能力强,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常年为师生上法制课;检察官在未成年人维权热线、微博、微信和QQ群号上聊天,在互动中产生大量“小粉丝”……便捷的方式、贴心的教育,体现在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成长关爱的每个细节上。

如今,台江区检察院更加积极投身于校园法治建设。“青少年维权法律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不断涌现。

    “我们有责任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教育、帮助、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用法律监督的关爱之伞为未成年人撑起美好明天,托起青春梦想。”这是未检科负责人林瑛的梦想。在该院积极推动下,与辖区10所中学建立了“检校共建”联系点,选派年轻干警担任法制辅导员,定期送法进校,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制图片展、普法竞赛等形式,以案释法。2011年以来,共开展普法预防活动3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达3万多人,在校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不同程度提升。

    “未检工作正是由于牢牢把握了执法为民的事业根基,秉持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不懈追求,才得到群众的认可与支持。”台江区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经验做法:】

1、探索“亲和感化制”。该院探索在未成年案件的每份起诉书后均附“检察官寄语”,根据每案的不同情况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点,以案说理,进一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以此增强未成年人重新生活和学习的信心与勇气。

 

2、探索“圆桌审判制”。为减轻未成年人直面法庭的心理压力,最大限度地营造适合与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方式及庭审氛围,该院与区法院少年庭加强联动,确定对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圆桌审判”形式,通过“零距离”加强庭审教育,帮助其认罪悔罪,对预防重新犯罪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