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城乡社区治理行动方案 未来3年这么干

18.04.2018  22:45

  日前,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计划到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全面达标,30%以上城乡社区建成标杆社区。

  方案要求,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学习推广鼓楼区军门社区“13335”工作法、长乐区百户村工作经验为抓手,一手抓典型推广、一手抓补齐短板,全面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同时,开展全国、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形成独具特色的福州市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

  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市)区通过补短板,完成50%的城乡社区实现达标、10%的城乡社区打造成为标杆的任务。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市)区总体完成80%的城乡社区实现达标、20%的城乡社区成为标杆的任务。及时总结推广上年度创建工作经验,发挥本地区创建标杆城乡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面上指导,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市)区总体完成30%的城乡社区成为标杆、全市城乡社区全面达标的任务,全市社区治理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各县(市)区对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立具有当地特色的梯次推进的城乡社区治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城市社区达标标准设46项,其中关键标准11项;标杆标准设48项,其中关键标准10项。农村社区达标标准设47项,其中关键标准10项;标杆标准设46项,其中关键标准9项。关键标准必须全面完成,其余完成90%以上,可认定为达标社区或标杆社区。(记者 陈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