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七条措施 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

28.06.2021  10:57

  新华网福州6月28日电(蒋巧玲)福州市政府办公厅25日印发《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七条措施》,通过岗位供给、住房住宿、生活补贴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榕发展。

  加大岗位开发供给力度。福州市将继续组织实施“十个一批”扩岗行动,即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一批、国有企业聘用一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一批、中小微企业吸纳一批、应征入伍和升学深造一批、灵活就业促进一批、扶持自主创业一批、就业见习留用一批、公益性岗位兜底一批、职业技能培训一批,提供10万个就业岗位。同时,面向福州市龙头企业、国有企事业人才需求,开发优质岗位1.6万个。

  提供求职实习短期免费住宿。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榕求职实习的全日制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可申请享受三个月免费住宿。6月底前,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将提供2000个以上床位,永泰、闽清各提供100个以上床位,其他县(市)和马尾、长乐各提供300个以上床位。

  给予在榕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福州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提供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非福州生源、在福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福州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可申请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万人计划”,未纳入“万人计划”的,给予六个月合计3000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来榕参加“好年华,聚福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长1—2月,为参加实践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并安排相关社会实践岗位和人员指导。

  鼓励社会资源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精准对接福州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需求,为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提供专业化、便利化、集成化服务。

  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就业工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按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当地留成部分的20%安排就业补助资金,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人才扶持资金等各项资金,切实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