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割腕又服药 只因被爷爷改名后觉得诸事不顺

14.03.2017  15:38

  福州新闻网3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鼓公宣)未成年时被爷爷改了名,福州的小郑成年以后,觉得诸事不顺都是改名影响的,闹着要把名字改回去,冲动之下竟然自残服药。经洪山派出所民警调解,小郑恢复了本名,家属昨日特意到派出所表示感谢。

  近日,洪山派出所社区民警张丰平在进行走访时,得知男青年小郑有自残举动,他割破了手腕。没过两天,又传来消息,小郑服药自杀被送往医院抢救。小郑到底遇到什么难题了?张警官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起因是小郑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

  小郑原名郑某,在他上初中时,爷爷根据辈分排行将他的名字改为郑某某。小郑习惯了郑某这个名字,不想改为郑某某,可是挡不住长辈的要求,只好同意了。当时处在青春期的小郑觉得受到伤害,改名字成了他心里的一个疙瘩,怎么都消不下去。

  成年以后,小郑对郑某某这个名字越来越不满意,只要遇到不顺利的事,都觉得是改名字影响的。他想将名字改回去,可是家人劝他不要改。小郑一直纠结苦恼,遇到不顺利的事便有了过激举动。

  此后,张警官多次对小郑以及他的家人进行调解,最终家人支持小郑恢复原名。近日,警方帮小郑办理了更名手续。

  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由公安派出所给予办理。未满18周岁的,由其父母(父母失踪、死亡的由其他监护人)向子女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18周岁以上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警方建议,最好在学龄前变更姓名。成年人提交变更姓名申请时,必须提出正当理由,比如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歧视性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