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招"方案出台:外来工连续缴社保或购房 子女可优先"电脑派位"
昨日,福州市教育局公布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与往年比,今年的“小招”方案有一些变化,例如:进城务工人员若连续半年缴纳社保或购房,随迁子女可优先“电脑派位”。同时,今年4月公布的“榕五条”中,关于“五城区被征收人以货币补偿安置的,若购买商品房,自安置协议签订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住宅的片内小学上学”的规定,也在此次“小招”方案中得以明确。
焦点1 哪些拆迁户子女 可回原片区上学
今年4月,福州市政府公布“榕五条”购房新政,提出“五城区被征收人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这一规定在此次“小招”政策中得以明确。
福州市教育局有关人士指出,对于3年内购买商品房的货币补偿安置户,子女可选择在原征收地的片内小学上学,也可申请到商品房所在的片内小学上学。但如果子女在3年后升小学,将无法得到这一政策照顾。同时,货币补偿安置但尚未购房的,子女将由过渡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划片上学。
焦点2 哪些外来工子女 可“优先派位”
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仍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政策。但入学条件、优先派位条件有变。
据介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三证”,即符合报名条件,但要求提供父母双方同一地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
优先派位条件更加明确,在满足“三证”条件的前提下,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至当年6月30日)以上或随迁子女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及以上的,其子女入学可优先派位。
据介绍,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学位;8月24日至25日,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8月26日,各区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8月27日,各区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公示统筹结果。
焦点3 片内生界定条件不变 8月18日—20日报名
今年小学一年级学生,招生对象为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其中,五城区片内生的报名时间为8月18日—20日。8月22日,五城区各公办小学公示招生情况。
去年政策放宽了对片内生的界定,今年仍沿用去年的政策。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城区内未购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符合上述两类情况的学生,均作为片内生安排入学。
据悉,2015年,福州五城区及七县(市)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共计98150人。各区名额分配如下:鼓楼10100人,台江4500人,仓山12000人,晋安9600人,马尾3000人,罗源3160人,福清21540人,闽侯8900人,闽清3520人,永泰3300人,长乐9700人,连江8830人。记者 高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