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垃圾围城”要打好“组合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各地要对标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目标,扎实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这是破解“垃圾围城”的实际行动,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有力举措。(12月10日《中国经济网》
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垃圾围城”现象有所缓解,但从执法检查情况看,一些城市“没有正规的消纳场所”,“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仍然突出。同时伴随人口的增长、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每年产生的垃圾数量也相当惊人。据测算数据,仅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就超过20亿吨,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8倍左右,约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40%,这也昭示着破解“垃圾围城”依然任重道远。
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以掩埋为主,不仅会影响周边生活环境,也会造成土地污染等后果,这也是城市垃圾处理成为制约城市生活环境质量的“顽疾”。人人都是垃圾的制造者,又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可我们更应是垃圾公害的治理者。这就需要政府、企业、人民的积极参与,共同打好“组合拳”。
常言道,“小智治事,大事治制”。解“垃圾围城”之困,谋民生之利,同样需要完善的制度和法规作支撑。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垃圾治理投入,完善相关立法和规章制度。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扎实推进垃圾治理工作,尤其要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贯彻落实,这是解决垃圾围城的重中之重。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既要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又要养成自觉履行垃圾分类的习惯和理念。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更要做垃圾分类的表率,让全社会都理解支持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和优美的环境是每个公民所期待的。同时,应出台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积极投身垃圾治理,以科技创新加大垃圾的整治力度,如对那些投入垃圾治理的企业实施减少税收和增加补贴等,提高它们的积极性。
另外,要加大对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环节的执法力度。对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设置收集点位、配备收集容器,或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未进行劝告、制止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处罚。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或者在收集、运输过程中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洒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对居民违反条例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对其他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的违法行为,也要严格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处罚,做到执法无盲区、全覆盖。
破解“垃圾围城”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上游的垃圾产生和分类、中游的垃圾运输和下游的垃圾处理等多方面。只有政府、企业、人民的共同参与,不断提高垃圾封闭式循环利用率,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垃圾带来的危害和负面效应,守护好我们美好的绿色家园。(泉州文明网 刘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