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检察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纪实

21.05.2014  18:13

勇立潮头铸检魂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纪实

 

石狮,因“有街无处不经商,铺天盖地万式装”闻名于世。在这片经济活跃发展的热土上,孕育着一支精锐的检察队伍。自1988年建院以来,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超越,用创建全国模范的豪迈吟唱出服务法治大局的壮歌。至今,这个年轻的集体已连续3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被确定为福建省唯一的全国首批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2014年4月,登上了检察事业的最高领奖台,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执法为民,检力下沉赢民心

西岑村、子英村是石狮市永宁镇相邻而居的两个村落。不久前,子英村的村民将垃圾倒在两村交界处,西岑村村民对此颇有微词。两村的村书记马上相约协商,最终“小事化无事”,派人清走了垃圾,规劝了村民。然而,五年前,两村处理琐事可不似这般融洽理性。“如果不是检察院妥善处理,两村恩怨必成水火,哪还有如今的有商有量……”西岑村的王书记感慨不已。

当年,村民固执地认为一村排水败坏另一村公墓“风水”,两村之间因地界、排水问题一直纷争不断,最终引发了2008年底的群体性械斗事件。双方上百名村民各持铁锹、木棍,在两村交界处对峙,村民们互相谩骂、互扔石块。案发后,17名村民被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能否妥善处理,直接关系到今后两村能否和睦共处。该院当即成立矛盾化解小组,积极协调制订解决争议地界方案,并进村入户释法说理,精心制订化解方案,力争从源头上化解两村的积怨,最终让两村村民达成和解协议,该案17名村民全部被作相对不诉。

持续多年的纠纷最终在检察机关的精心处理下尘埃落定。全国政协委员李贤义、旅菲同乡公会侨领李逢梧特意返乡带领村民向检察院送来牌匾,表达感激之情。该案的处理得到了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的高度肯定,被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指导性案例第1号案例。五年来,该院检察长多次率队回访两村,持续关注两村矛盾化解的后续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引导村民树立依法有序解决问题的观念。让人欣慰的是,两村从此化干戈为玉帛。

这是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将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的生动案例,但该院并不止步于此。2011年7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工作部署,石狮“巡回检察”应运而生。每周五,来自各业务部门的干警组团深入社区村居听群众诉求、接群众举报、化群众矛盾,在检力下沉中演绎石狮版“枫桥经验”,在排忧解难中显亲和立公信。

巡回检察开展以来,该院干警走遍全市各个村居社区,跟踪监督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200多个,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问题60多个,为民办实事47件,实现了“检力下沉到基层一线,工作开展到前沿阵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挖掘了“枫桥经验”的精髓之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

先试先行,改革创新谋发展

今年,在石狮无证经营一家电镀加工厂的王某,经历了从被行政处罚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巨大变化。原来,该厂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在加工过程中直接外排电镀废水,铬浓度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而发现对王某以罚代刑的线索,正是源自“”在石狮市“两法衔接”共享平台上的案件信息。

2012年3月,该院与26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工作机制。会签的《关于完善我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得到市委办和市府办的联合转发,并将“两法衔接”工作列为全市绩效考评指标,为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打下坚实基础。

如今,侦监科专职干警只须点击“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行政执法部门办理案件的情况,包括当事人违法事实、触犯条款,处理决定和依据,主要证据等信息跃然而出。利用这个平台,该院共审查行政执法单位移送的备案材料97份,查阅行政执法单位的案件卷宗240件,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件次,公安机关均予以立案,有效避免行政执法单位“以罚代刑”、“推诿扯皮”等执法随意性情况的发生。不仅如此,针对“两法衔接”过程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该院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9份,先后推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食品市场”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将执法焦点聚集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

2013年,该院在高检院“两法衔接”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推介,受到高检院张德利专职检委等领导组成的联合调研组的一致肯定。今年,福建省“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启动,由该院率先探索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正式在全省推广。

唯有创新,才有活力,这是根植于石狮检察人员心中的理念。近年来,该院多项创新机制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率先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提高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度,为案件质量筑起坚实的“防火墙”;最早在全省实现简易程序案件出庭率100%,彻底填补简易审案件诉讼监督的盲区;率先搭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平台,携手社区设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拾信心;率先实行“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建议”,有效促进在押人员改造转化;率先试行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从检察院门户网站查阅文书……“我们始终坚持勇于先试先行的理念,以创新赢得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谈及创新工作,该院张温龙检察长不无自豪。

    以人为本,过硬队伍立公信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过硬的队伍建设让检察事业的发展如虎添翼。目前,全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占98%,硕士占27%,35岁以下青年干警占63%。为形成强大的团队协作合力,院里组织青年干警轮流参与控申接访、公诉、侦监办案,安排业务骨干与新进人员结对帮带,培养一批批身在一岗、能挑多担的检察人才;以辩论赛、观摩庭、法律文书练赛等方式强化干警办案技能,各种岗位练兵平台为提升队伍素质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每年坚持举办“读书荐书”、趣味运动会、演讲比赛,生动打造了独具特色的狮检文化。

一流的检察文化、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该院干警注入了不竭的精神动力,也收获了理论研究的累累硕果。该院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院共建“石狮研究基地”,多次承办省部级以上理论研讨会和业务培训班,干警参与国家级、省级研讨会33人次,仅2013年就有29篇调研文章被国家级权威刊物采用。今年,该院课题组撰写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证研究》荣获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主题征文三等奖。

2012年,该院公诉科被高检院授予“全国优秀公诉团队”荣誉称号。这支平均年龄仅有28岁的年轻团队,还是全省唯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基层联系点”,面对人少案多的高压态势,干警们自觉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敬业精神,形成了科室团体加班作战的习惯。虽然每年人均办案数近百件,却始终保持案件“零超期羁押”、“零错案”、“零无罪判决”、“零违法违纪”的记录。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2007年以来全院先后200余人次获得省、市、县表彰,控申科连续六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侦查监督科被高检院确定为侦查监督工作基层联系点,监所科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法警大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法警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出色的专业素养、优秀的团队形象,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回望历史,几代石狮检察干警为着一份不变的信念,锻造了一支队伍,铸就了一段历史,积淀了一种文化。未来,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将以“全国模范检察院”为起点,续写石狮检察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