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实行村(社区)干部激励金制度
24.03.2015 10:14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近日,石狮市制定出台了《村(社区)干部激励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从今年1月1日起,村(社区)干部在原有补贴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工作考评情况领取不同档次的激励金。激励金列入市财政预算。
村(社区)干部激励金标准按不同岗位职务及其人数比例分为三个档次。其中,村(社区)主干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以镇(街道)为单位,三个档次的名额分别占30%、50%和20%,村(社区)主干激励金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700元和400元,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激励金分别为每人每月800元、600元和400元;其他“两委”成员以村(社区)为单位,三个档次的名额根据各村(社区)“两委”成员职数确定,激励金分别为每人每月600元、400元和200元。
村(社区)干部激励金与绩效评定结果挂钩,每半年由镇(街道)组织评定一次,并于每年7月、次年1月发放。评定结果还通过镇(街道)、村(社区)公开栏公开,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励金评定突出“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导向,不搞平均主义。对个别表现差的村(社区)干部,将不予发放激励金。
此外,还对离任村(社区)主干养老生活补贴作出调整,提高了补贴标准,并增加了荣誉津贴,对石狮建市以来担任村(社区)主干期间,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离任村(社区)主干,每人每月增发200元荣誉津贴。(石狮市局)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4.03.201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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