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启动摩托车整治“严管模式” 助力文明城创建

26.03.2015  12:32

  2015年,石狮市已正式获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为助力下一轮文明城市创建,从3月中旬起至6月18日,石狮市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依法从严惩处交通违法者,对于无证驾驶、套牌等行为,对当事驾驶人一律予以拘留。

  据悉,2015年来,全市涉及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在各类车型引发的事故中占比较大。针对石狮交通事故特点,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整治七种交通违法行为,即:驾驶拼装、组装、已达报废标准、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超员;摩托车超速;酒后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闯红灯、未靠右侧行驶、违反禁令通行等。

  在开展专项整治中,石狮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即对违反禁令规定通行的,一律上限处罚;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收扣;使用伪造、套用摩托车号牌的,一律拘留;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拘留;第二次超员的,一律暂扣车辆并按要求参加学习教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责令强制报废。对强行冲关、暴力抗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立即固定证据,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有盗抢嫌疑的机动车,将由治安、刑侦等公安部门作进一步查处。

  在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统一行动的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借助遍布全市各路口、主要路段的电子监控设施,以及移动抓拍设施,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重点加强对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工作,重点查处二轮摩托车无帽、超员、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石狮市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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