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检察院督促收监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
08.10.2014 18:50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10月8日讯(陈爱华 曾婧超)在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莆田涵江区检察院发现罪犯刘某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国庆前,刘某被收监执行。
核实该情况后,该院及时向涵江区人民法院提出收监建议,被采纳。2014年9月23日罪犯刘勇青已被收监执行。
本文来源: 检察
08.10.2014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