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福建自贸法庭的“精”“专”之路
平潭法院自贸涉台审判团队法官走访一家科技型公司,了解该公司人工智能软件开发及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丁炎燕 摄
2020年,福建自贸区5岁了!
伴随着自贸区的成长脚步,福建法院坚持专业化、国际化、便利化、创新性、融入性的工作思路,推动形成有序高效的涉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体系,促进自贸区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提升。
数据显示,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自贸区建设案件19904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49%。一批改革创新举措入选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
■高起点起步 自贸法庭应运而生
八闽潮涌,活力迸发。2015年4月21日,福建自贸区挂牌成立。
从诞生之日起,福建自贸区就被赋予“改革创新试验田”“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的战略方位。
“建设福建自贸区是党中央交给福建的重大改革创新任务。以规则之治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是司法工作服务大局的题中之意,体现着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欧岩峰一语中的。
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不断挺进“深水区”,区内投资、贸易、金融、航运等相关纠纷案件不断增多,新型复杂案件呈现多发趋势。如何以法治的力量抑制一些领域纠纷的“野蛮生长”?
福建法院坚持走“精”“专”之路,从推动自贸审判实现专业化案件审判、稳定专业化审判团队、引入专业化社会资源、构建专业化审执机制四方面入手。
2015年8月,全省首个自贸区法庭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成立。此后,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相继设立自由贸易区法庭,集中管辖诉讼主体、法律事实、诉讼标的涉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的一审商事案件、房地产案件、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福建高院民四庭庭长钟婴告诉记者,由自贸法庭集中审理具有涉外涉港澳台因素及与开放型经济相关的涉自贸区案件,探索自贸区法庭受理案件的专项立案、专项执行工作机制,有利于保障涉自贸区案件的专项管理和适法统一,确保自贸审判的专业性和精准度。
福建法院在各个自贸法庭“高配”了一批外语能力强、法律素养高、审判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马尾、湖里、平潭法院及厦门海事法院现有涉自贸审判团队员额法官中70%是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法官助理大多具有国际经贸或英语专业背景。
不仅如此,在自贸案件审理中,福建法院还充分借助专业部门、专家学者等外部资源,为涉自贸区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厦门海事法院选聘航运、海事、港口管理、保险、货代等专业领域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平潭等地自贸审判庭建立台胞律师联动调解机制,不断提升多元解纷机制专业化。
■国际化视野 主动对标打造一流
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福建法院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落实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努力提升司法裁判的国际公信力。厦门海事法院成功审结了马绍尔群岛第一投资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英国伦敦临时仲裁庭仲裁裁决就是一例。在审理该案时,厦门海事法院专门组成合议庭,研究、翻译、整理了近500万字的英文专著、论文、案例和英国仲裁法的背景资料等。在此基础上,按照联合国《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的规定,依法作出对该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的裁定。由于该案首次对英国仲裁庭缺员仲裁的事实和法律后果予以司法评判,从而填补了当时仲裁司法审查的一项空白。
一个精品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此案审结后,伦敦海事仲裁院积极寻求与中国法院的对话。为进一步深入研讨此案的法律价值,应英方请求,2016年11月,厦门海事法院成功举办“中英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论坛”,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副总领事、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主席等60余位嘉宾出席,大大提升了中国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的国际影响力。
自贸区的设立和发展推动了我国和外国企业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由于这些交易往往有涉外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审理相关纠纷时需要适用域外法的情形也随之增加。
为解决审理自贸区案件中域外法律查明和适用的问题,福建法院首创涉台、涉自贸区纠纷法律查明平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共同组建的“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研究中心”,成为全国首家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研究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联合建立涉台、涉自贸区法律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涉台、涉自贸区法律查明的范围、流程衔接、答复程序和免责条款等规范。
“相比于其他地区的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法律查明机制,福建涉台法律查明的情况由于历史原因更为复杂,具有一国内不同法域的特殊性,属于在原有查明机制中的突破。”福建省自贸办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给予福建法院域外法查明机制这样的评价。
目前,福建高院正在抓紧推进建设全省域外法(台湾地区有关民事规定)查明中心,积极推进完善以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为主的域外法律查明工作,努力提升涉台、涉自贸法律查明的便利化和精准化,服务跨境贸易和自贸区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发展。
■ 创新性赋能 深耕创造福建样本
今年7月,由平潭法院首创的“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写入了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这朵“云”有何特别之处?一直以来,法院处置涉及异地车辆作为被执行财产存在难点。不少当事人因需承担巨额费用而放弃评估车辆,间接增加了异地车辆处置难度。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仅平潭法院2017年以来就受理1440件以某租赁公司为申请主体的融资租赁系列纠纷案件,其中有513辆分布在全国27个省份37个城市的涉案车辆进入执行程序。
“老办法显然不管用,形势逼着我们必须想出更多新办法。”平潭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车辆扣押在异地,平潭法院指导当事人向本地公证机关申请对车辆实况进行公证视频取证,之后,再将车辆的公证视频及文书寄回平潭法院用于车辆评估。平潭法院还引进政府询价机制,使用专项政府资金用于评估询价,原先1500元的评估费,通过政府询价机制操作后,仅要300元,大大减轻公司负担。
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后,涉案车辆被放置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找到合适的买主后,平潭法院依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委托车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送达拍卖文书材料,并完成车辆异地交付。据悉,推行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以来,平潭法院已累计拍卖成交各类涉案车辆共计501辆,标的额达4119.78万元,吸引全国各地2985名网络竞拍者参与竞拍,车辆年成交量位列全省法院第一。
作为改革的试验田,自贸区肩负着先行先试的使命,创新无疑是其最鲜明的标签。福建高院鼓励各片区法院从本地实际出发,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样板,形成辐射,为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五年来,福建高院推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企业名称争议处理、企业送达信息共享、财产执行“云处置”工作等一大批叫得响、推得开的司法品牌。后两项工作机制被国务院列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2019年11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福建高院“‘最佳创新举措’实施单位”。
■便利化凸显 科技让诉讼更轻松
今年3月24日,在福州马尾自贸区法庭,一场特殊的“云上”庭审如期而至。
西门子股份公司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州某西门子科技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西门子”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当时由于正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原告委托的律师又远在上海。为避免疫情期间诉讼出现掉线脱档,马尾自贸区法庭开启“云审判”。
开庭当日,主审法官沈镇友坐在审判台上,各诉讼参与人通过在线平台视频交流,有序进行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除了从现场面对面开庭变为线上面对屏幕庭审外,其他流程与日常庭审并无二致。
历时40分钟的庭审顺畅严谨,诉讼参与人“说得清、辨得明、证据展示充分”,其诉讼权利得到与线下庭审同质化的保护。
几天后,马尾自贸区法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福州某公司停止侵害西门子公司名称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20万元。
近年来,各自贸法庭受理的新类型案件日益增多,其中,涉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增长态势较为明显。市场瞬息变化,遏制商业乱象、保护创新创造必须只争朝夕。司法便利化,成为自贸区市场主体诉讼维权的第一呼声。
福建法院瞄准这一方向,努力推动涉自贸区案件诉讼服务“流程再造”和“全网通办”。各地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涉自贸审判中的深度运用。目前,全省法院涉自贸区案件均实现远程跨域立案,当事人可以就近向任意一个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递交起诉材料,收件单位借助辅助信息系统与受诉法院相互协作完成跨域立案,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拓宽送达途径、健全法律查明机制、细化司法指引、优化司法公开……一系列措施落地落细,市场主体对福建自贸区司法服务的获得感、体验感进一步增强。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左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