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通报两起危化品火灾事故

12.09.2014  14:35
    

近日,省安监局发文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两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火灾事故:8月28日,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醇酸树脂生产车间西南墙角醋酸丁酯蒸馏釜(5m 3 )在装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静电积聚放电,引燃铁桶内醋酸丁酯,造成2人烧伤,其中1人重伤。9月2日,原莆田市明宝树脂化学有限公司(因该公司迁建,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3年被注销,目前已停产)旧厂区内简易搭盖的仓库着火,无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是该公司在简易仓库外又非法搭盖,外雇焊工(无证)在仓库旁电焊,引燃非法储存的危化品。事故详细原因正进一步调查中。

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危化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危化品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化品领域各类事故发生,省安监局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强化停产、转产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执法检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涉嫌非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要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在动火、动土、入罐、临时用电和检修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票证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进一步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结合夏秋季高温气候特点和本地区实际,积极推动企业聘请专家定期排查隐患制度,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的防雷、防静电、防爆、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督促企业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了解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掌握安全防护对策措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认真做好新上岗、转岗等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四、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46号)要求进行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监管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