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

06.03.2018  13:02

  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部署我省县域普通话基本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

  据了解,本项工作“县域”是指国家正式命名的现有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县、县级市、地级市所辖区,不包括专属的经济开发区等县级单位。市辖城区可以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区进行调查。

  在调查数量和对象方面,每县域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4-5个乡镇进行抽样调查,样本数量掌握在县域总人口数的0.5‰ -4‰之间,但每个县域不少于400个。调查对象不包含在校中小学生和教师。城乡样本数量比例应与本县域或本乡镇城乡人口比例基本一致。

  本次调查采取调查员填写调查表、采集调查录音的方式进行。调查员由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担任。调查可结合学生家访、家长会、入户调查、街头访问等方式进行。

  此外,为顺利完成本次调查工作,省语委办将于3月初举办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