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保护中心行政许可公示

18.01.2016  19:05
项目名称: 出售、收购、利用及运输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许可证编号: (闽动植)林许(2016)2号
许可证有效起始日期: 2016年1月15日
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 2016年7月15日
颁发日期: 2016年1月15日
发证机关: 福建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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