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召开上半年工作分析会
03.08.2017 13:52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会议认为,上半年,全省供销社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闽委发〔2016〕6号文件精神,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全省供销社实现销售总额580.9亿元,比增29.1%;利润总额2.15亿元,比增25.58%。但也存在各地改革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会议强调,下半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闽委发〔2016〕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一、深化综合改革。省社要加强督察,推动所有未出台的县(市、区)尽快出台贯彻落实闽委发〔2016〕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国供销总社推出的11项改革典型复制经验工作的指导。七月底前启动全国供销总社批复的长汀县供销社开展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工作。二、加快业务发展。按照“五有”要求,继续强化基层社建设,特别要加强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行业服务协会。大力推动“三位一体”工作,抓紧筹备召开工作会议。采取“一企一策”,推动直属企业转型升级。同时,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安定稳定。三、推动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做好迎评各项工作。统筹推动反腐倡廉、机关效能、学校教育等各项工作。四、狠抓工作落实。保持干部职工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的向上精神状态。保持干部职工脱虚就实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察,第三季度要作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攻坚关键时期,要增强工作预见性,掌握工作提前量,争取全年工作主动权,认真落实年度各项重点工作。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03.08.2017 13:52
省供销社占飞豹副主任赴厦门市督察调研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
8月9日至11日,供销合作社
全省供销社培训管理者培训班圆满举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闽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