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9月3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名单,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和任免的检察人员名单。鉴于任职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方彦富、陈乙熙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
因工作需要,免去林钟乐的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陈乙熙的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方彦富的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卢厚实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青文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晋闽为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小平为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朱清、宋克宁为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工作委员会(台胞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工作需要,免去刘道崎的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林国耀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尤猛军的省水利厅厅长职务,赖军的省民政厅厅长职务,陈小平的省财政厅厅长职务,龚友群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务,张立先的省农业厅厅长职务,陈秋平的省文化厅厅长职务,姜榕兴的省审计厅厅长职务,宋克宁的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钟维平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任命翁玉耀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赖军为省水利厅厅长,池秋娜为省民政厅厅长,王永礼为省财政厅厅长,林卫宠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林瑞良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黄华康为省农业厅厅长,石建平为省文化厅厅长,杨红为省审计厅厅长,王天明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林卫里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因工作需要,免去丁仰豪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因严重违纪,免去葛福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丁仰豪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
因工作需要,免去黄秀强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李航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洪清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李航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