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评比活动的通知

14.10.2016  19:33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

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评比活动的通知

闽煤安监明电〔2016〕14号

各产煤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活动,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时间

待定。

二、评比地点

福建煤监局机关会议室: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机关东湖大院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评对象

各产煤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四、评比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计划的编制和完成情况。 是否根据本单位监管力量和辖区煤矿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是否根据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结合各个时期上级部署的其他监管任务和当地实际,严格编制月度监管执法计划,并抓好具体落实;是否定期对监管执法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二)执法文书的使用情况。 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是否按照《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福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文书样式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1〕27号)要求,正确使用监管执法文书。

(三)执法文书的制作情况。 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文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否做到客观事实清楚,格式要求统一,语言文字规范,适用法律准确;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

(四) 执法闭合管理情况。 监管执法案卷是否规范,各要件和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做到从制定监管监察计划、现场检查和处理、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案件归档的连续性管理。

五、评比办法

(一)参评材料。 2016年度煤矿安全监管计划,1-9月份月度监管计划和监管执法文书档案(产煤设区市、重点产煤县2套,其他监管部门1套)、1-9月份监管执法情况总结及分析报告。

(二)评委组成。 评委由福建煤监局各业务处室、各产煤设区市和重点产煤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推荐1名经验丰富的监管监察人员组成,组长由福建煤监局分管监察业务领导担任。

(三)评分考核。 各评委按评分标准对参评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打分,评出4个监管执法先进单位;执法文书按得分高低评出一等奖1套、二等奖2套、三等奖3套,并予以表彰。

请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参评组织工作, 10月20日前,将推荐的评委名单和参评材料送福建煤监局安全监察处。

联系人:陈国全   电话:0591-87503113。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