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盐田畲族乡获评第十二批省级生态乡镇

01.02.2016  10:38

近日,省环保厅公布了第十二批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和第十批省级生态村名单。霞浦县盐田畲族乡被授予第十二批“福建省生态乡镇”称号,霞浦县柏洋乡阮洋村、沙江镇小马村、龙湾村、炉坑村,三明市大田县桃源镇东坂村等5个民族村被授予第十批“福建省生态村”称号。至此,我省已有18个民族乡获评省级生态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