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按病种付费增至100个 41家医院分为三档

26.11.2016  12:09

  东南网11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刘世泉)按病种付费,遏制“过度医疗”,为老百姓省钱!昨日,海都记者从福州市医保中心获悉,截至10月底,该中心实现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大幅提升,从年初的25个增至100个。

  据介绍,按病种付费是指,科学制定每个病种的定额偿付标准,医保中心跟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无论单个病例的医疗费用是高于还是低于定额,都只按定额支付。这项改革的目的是增强定点医疗机构控费意识,遏制过度医疗。

   哪些病种会入选 定额标准如何算

  不少市民很关心,哪些病种会被纳入按病种付费目录。

  据了解,福州市医保中心结合临床实际运行情况,选择临床常见路径清晰、病情比较单一,且并发症较少、诊断明确的病种,并与定点医疗机构、专家等协商、论证。今年初选择了25个病种先行开展试点,例如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等;今年10月底,纳入目录的病种数增至100个。

   每个病种的定额标准,又是如何算出的?

  据了解,医保中心会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调取每个病种近3年的就诊人数、医疗费用等历史数据,共计135000个病例,以这些病例的医保费用作为单病种定额标准测算的主要依据,剔除影响值后,测算出各病种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单病种付费指标的基本值。

   41家医院分三档 定额标准也不同

  “不同等级的医院,医疗水平、设备不同,看病费用也有差距。”福州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该中心综合考量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人数、服务量、医院自身发展等因素,将开展单病种付费的41家医院划分为三个档次,每个档次的定额标准也不同。

  其中,以省立医院为主的6家医院划为第一档,以省人民医院为主的17家医院划为第二档,以福州市第六医院为主的18家医院划为第三档。第一档医疗机构,大部分病种就诊费用明显高于第二、第三档。

   增强医院控费意识 为患者省钱

  “推广按病种结算,目的是遏制过度医疗,为患者省钱!”上述工作人员介绍,以阑尾炎切除术(开放式)为例,三甲医院的付费标准是8300元,市民就诊完毕,无论金额是否超出8300元,医保中心都将按8300元的标准与医院结算,市民医保报销的金额则不变。

  “低于付费标准的差额,医院挣了;高于付费标准的差额,医院自己承担。”该人员表示,此举将增强定点医疗机构的控费意识,防止医保费用过度增长、过度医疗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