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施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 强调家庭关爱

14.11.2018  17:33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父母外出后应定期与受委托监护人、农村留守儿童就读的学校或幼儿园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情况,每月至少两次通过电话或视频与孩子联系,每半年至少看望一次。

  《办法》强调家庭关爱保护,明确父母应尽量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在学校关爱保护方面,《办法》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就读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绩效考评。在社会关爱保护方面,要推动县级以上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可在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免费或者优惠开展专业培训及农村留守儿童的随访、报告、儿童状况评估等工作。(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黄今】
福建新规关爱留守儿童:父母每半年至少看望一次孩子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后应当每半年至少看望一次福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