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进南普陀托人放行 操作失当撞死6岁女童

28.11.2015  11:03
▲肇事男子“找关系”进的南普陀(资料图) -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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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男子“找关系”进的南普陀(资料图)

在南普陀东山门前通道,一部越野车突然失控冲向人群,一6岁女孩被卷入车底,不幸死亡。

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这名驾驶越野车的男子因犯交通肇事罪,近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法官还向导报记者揭开了男子撞人的经过和幕后的原因。男子当天开车带朋友进南普陀拜佛吃素菜,刚开始车被保安拦住了,但男子联系了南普陀内的工作人员,“找关系”让保安放行车辆。不料,他开车进入通道后又操作失当,最终撞向人群,造成一死一伤。

悲剧:汽车失控撞向6岁女孩

对不起!我错了!我对不起死者,一定会尽全力赔偿。”近日,肇事司机潘某在思明区法院受审时多次向法官表示忏悔。

据悉,遭遇不幸的女孩姓杨,她的父亲是宁德人。事发当天,2015年8月5日中午,小女孩跟着母亲从宁德来厦门旅游,母亲带着她到南普陀游玩。

中午12点半左右,女孩跟着妈妈从南普陀出来。不料,一部越野车突然失控撞了过来,先是冲向大门边上的石狮子。一群游客正站在石狮子旁,吓得急忙躲闪。

随后,车又撞到一名30多岁的女子。紧接着,车撞到了小女孩。车子撞上女孩后,女孩被卷进了车底,越野车右前轮从其臀部碾过,而后车轮又碾过其手臂和胸腔。而且,车并没马上停下来,还是女孩的妈妈上前用力拍打车窗,车子才停了下来。

事故发生后,旁边许多人上前帮忙,一起抬车救人,把女孩从车轮下抱出来,并送到医院抢救。但是,女孩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真相:肇事车是“托人”放行

经查,肇事车辆是部广州牌照的现代ix35越野车,司机潘某今年40岁,是厦门一家公司的职员,越野车是潘某朋友的。事发当天,潘某开着朋友的车,打算带人进南普陀拜佛吃素菜。

南普陀门前的通道原本是禁止外来车辆行驶的,肇事的越野车是如何开进去的?对此,昨天法官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揭开了事件幕后的真相,并解读了事故发生的原因。

原来,潘某刚开始驾车要进南普陀时,被南普陀一位负责任的保安拦了下来,保安说:“车辆不得入内。

但是,潘某和他车上的朋友自称“有关系”,他们就在车上打电话“找关系”。随后,他们联系了南普陀内的一名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就让保安放行车辆。

谁也没有想到,这一次放行,竟害了一条人命。潘某开的车被拦下后,他可能只拉了手刹,但忘记挂停车挡。于是,车被放行之后,他一放手刹,脚又踩在油门上,车立即冲了出去。

那一瞬间,潘某操作失当,也慌了手脚,脚没有踩刹车,反而一直踩在油门上,冲向了前方的人群,并最终撞上了女孩。

经法医鉴定,6岁女孩小杨是因胸部受交通事故钝性外力作用,致胸部脏器损伤及创伤性血气胸而死亡。

惩罚:司机获刑,放行者被开除

这起事故,除了小女孩不幸丧生外,还有一名31岁的女游客受伤。这名女游客姓徐,她被撞伤后被送往医院。她全身多处皮肤挫裂伤,头部皮肤裂伤及蛛网膜下腔出血,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肇事司机潘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民警。事后,经交警认定,被告人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潘某的家属向被害女孩家属支付了10万多元抢救费和赔偿金,向被害人徐女士支付了5万多元治疗费。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潘某违反交通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二级,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目前,女孩小杨的家人和被撞伤的女游客徐女士已经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潘某赔偿损失。这一民事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另据了解,事发后,肇事司机“找关系”的对象,也就是让保安放行潘某越野车的南普陀工作人员已经因为此事被开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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