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不知悔改 实施盗窃再犯罪

28.04.2016  17:05

   宁德网消息(许嘉 陈裕云) 男子被判死缓减刑后,刑满释放后出狱不久,再犯盗窃罪被起诉。

  2015年12月间,被告人高某在至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通过在建房屋顶楼平台翻爬进入被害人陈某家中,并将其家中安装的防盗窗掰断,进入家中实施盗窃,将黄金饰品洗劫一空。经清点,被盗黄金饰品包括男士黄金项链2条、金镯3个、女士金戒3枚、男士金戒2枚,一并盗走现金近10000元。经鉴定,被盗黄金饰品价值计3万余元。

  据查,被告人高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年前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经减刑,于2014年刑满释放。但高某出狱后不思悔改,又闯入他人家中实施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