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冒充警察诈骗多人钱财 连父母都骗

05.05.2016  19:45
  

  中新网曲靖5月5日电 (张玉绒)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5日发布,一名职校毕业生(男)在当过协警后,通过购买假证等冒充警察骗取多名女性的财物及自己父母钱财,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检方批准逮捕,并移送法院起诉。

  犯罪嫌疑人董某初中毕业后到曲靖某职业学校读书。2012年7月,董某从职业中学毕业,当年8月份到一派出所当协警,2013年2月份辞职回昆明,一直闲赋在家。因为羡慕别人穿警服威风,2014年11月10日,董某到曲靖某军需用品店购买了假警官证、假警服、假警衔、假警号,并穿着假警服自拍了一些照片放到QQ空间和微信朋友圈。在日常生活中,他穿着警察制服,佩戴警用标志,且告知他人自己系警察。一次偶然的机会,董某认识了唐某,董某自称是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的民警,并身着制式服装假装办案骗取唐某的信任,多次向唐某借钱,唐某居于信任先后5次借款3200元给董某。董某借钱后经唐某多次催要拒不归还,唐某于去年12月7日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找董某索要借款致案发。

  经查,2014年8月,董某还通过QQ认识了李某,称自己是麒麟公安分局民警,系缉毒大队队长,在曲靖开了一个酒吧。在网上聊了半个月后,李某和唐某互生好感,确定了恋爱关系。恋爱后,董某先后以酒吧差酒水钱、酒吧换灯、骑摩托车撞了人需要赔偿等借口先后向李某借款9800元。2014年至2015年,董某冒充人民警察到处招摇撞骗,涉嫌诈骗尹某、张某、蒋某、仲某等多人的现金、笔记本电脑等,价值2万余元。

  此外,董某还以考公务员为由,骗走其父母2000元。随后董某告诉自己的父亲已经考上公务员,成为麒麟公安分局民警,但是因为其在实习期,每个月工资仅有800元,所以还需要家庭接济。很长一段时间,董某均以此为借口每周向其父母要钱,多则上万,少则几百。

  检察院认为,董某无视国法,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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