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起,市区将开展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1.02.2016 12:14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记者郑来珍通讯员沈秋芳) 2016年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化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2月19日,记者从芗城公安交警大队获悉,2月29日起,将对市区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月29日前为预防宣传阶段。芗城公安交警大队将对电动三轮车的车主、驾驶人发放《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并且借助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宣传阵地,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加强交通违法曝光,广泛宣传乘坐无牌电动三轮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无牌电动三轮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敦促广大车辆所有者、驾驶人于2016年2月29日前自行将无牌电动三轮车处置完毕,保证不再上路行驶。
3月1日起,大力开展市区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依法予以查扣处罚;对无证驾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21.02.2016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