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危害远甚传销 涵盖所有个人经济领域
从最初的固定电话诈骗、中奖诈骗,到中行“E”令升级、冒充公检法查案、冒充税务财务人员诈骗,乃至购车退税、计生补助、邮件包裹诈骗,五花八门的诈骗类型已扩展到20多种。这类犯罪因为有无记名手机卡、网络VOIP电话、任意显号软件等“神助”,打破了犯罪空间和目标群体的限制,迷惑性、欺骗性更强
目前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还没有上升到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经济安全的高度。在缺乏综合治理体系的情况下,仅靠公安一家“以打为主”,很难从源头上“撼动”犯罪团伙生存的根基
□本报记者丁国锋
自5月17日起,江苏省公安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教育厅、通信管理局、银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一大批公安机关破获的“典型案例”被江苏地方媒体连续报道。
与此同时,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一组最新数据也对外公布:今年1至4月份接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上升23.5%,占刑事案件发案总量的10%,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部侵财性案件的30%,受骗数额几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的个案接连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
江苏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介绍,随着手机、互联网普及应用,各类人群都已成为了犯罪团伙的侵害目标。由于犯罪“花样”不断翻新、扩散,不少接受过防范宣传信息的人员,也照样上当受骗。再加上目前尚缺乏综合有效的防范、打击手段,作案成本低、破案成本高、追赃挽损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比“传销”犯罪更明显的顽固性、反复性、危害性,严重蚕食了社会诚信底线,危害了社会经济安全稳定。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目前在很多环节上的防范处置手段滞后,仅靠公安机关“打击一手”,已显得“事倍功半”。
极端案件层出
几乎涵盖所有个人经济领域
在江苏省南京市开店的张女士,回忆起3个多月前的一天下午在家中接到的电话,仍旧心有余悸。
“电话那头的人说,‘我是北京市公安局民警,想核实一下你的身份’。”张女士说,当时她觉得这个来电号码似乎没什么问题,而且对方可以准确报出她的名字、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甚至是远在安徽老家的地址,这些都让她对对方身份深信不疑。
紧接着,这位“民警”严肃地说,张女士的身份信息已经被人冒用。在了解到张女士家中没有其他人、也未安装固定电话后,“民警”要求她把手机电源线连接上防止断话,并要求她打开电脑上网。在此后数小时,张女士被这位“民警”以配合调查为由“死死缠住”,在紧张恐慌中,一步一步陷入骗局。
其间,张女士在疑惑惊恐中通过电脑登录QQ向家人朋友暗示被警方调查,家人得知后及时赶到家中,在她向某个账户电子汇款操作的最后数分钟,截住了这个电话,避免了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像张女士这样在陷入骗局最后关口脱险的,可不在多数。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负责人介绍,仅今年以来诈骗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就已有数起,而全省发案数相比去年同期增长23.5%,占刑事案件发案数的10%。从“鲜有个案”到渗透至全社会,电信诈骗已经耗费了公安机关大量警力和资源,并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成为刑事打击的重点。
去年8月26日,南京市民魏先生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尊敬的客户,您的工行电子银行卡将于次日过期,请您尽快登录某某网站进行升级,网址为……”手机上显示是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发来的短信,魏先生毫无警惕地相信了。于是,他登录了网页,一看和工商银行的官方网站没有任何差别,就随手把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和密码输入,还根据提示输入了手机收到的动态验证码。几次折腾显示操作有误后,他银行卡里的28万元现金不翼而飞。事后他从警方处得知,工商银行根本没有发送过类似短信,诈骗短信是通过“伪基站”发送的。
“很多人都不知道‘伪基站’是啥东西,骗子就已利用它设骗局了。”办案人员说,更让普通民众防不胜防的是,从最初的固定电话诈骗、中奖诈骗,到中行“E”令升级、冒充公检法查案、冒充税务财务人员诈骗,乃至购车退税、计生补助、邮件包裹诈骗,五花八门的诈骗类型已扩展到20多种。这类犯罪因为有无记名手机卡、网络VOIP电话、任意显号软件等“神助”,打破了犯罪空间和目标群体的限制,迷惑性、欺骗性更强,每一个人的每一项网上网下的社会经济交往方式,都成为了不法分子的目标。
与此同时,犯罪团伙分工也日渐精细化,在拨打电话、发布短信、银行转账提款、搭建技术平台等各个环节,上下游不同的团伙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形成“产业链”式的诈骗体系,境内境外关联互动,诈骗犯罪的能量和社会危害不断加剧。
江苏省公安厅在此轮宣传活动中梳理了10种最常见诈骗形式:通过QQ盗号和强制视频软件录制对方视频影像,对亲友实施诈骗;利用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实施诈骗;利用虚假链接或网页骗取多次汇款;用假冒低劣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进行网购诈骗;冒充亲友,以车祸、嫖娼、吸毒被抓实施诈骗;群发银行卡透支、消费短信实施诈骗;自称“黑社会”绑架恐吓实施电信诈骗;冒充公检法调查犯罪活动等等。
打击缺乏合力
公安面临前所未有严峻挑战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电信网络诈骗最早出现在我国台湾地区和东南亚相关国家。随着跨境警务协作初见成效,相关境外犯罪团伙已将主要犯罪行为实施地逐步转移到境内。境外犯罪集团利用国内部分欠发达地区地域相对偏僻、当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特点,进行有组织“犯罪模式输送”,加之犯罪组织境内境外分工日益细化,组织架构多头交叉且日益严密化,公安机关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据介绍,境内地域性团伙疯狂作案势头十分猖獗,在福建安溪、海南儋州、广西宾阳、广东电白、湖南双峰等地,针对江苏的电信诈骗案件总数达到了40%。为此,江苏省公安厅自2013年起就与上述5省公安机关建立起了“驻点”办案工作体系,将由省公安厅刑侦、技侦、网安部门和地市公安局联合组成的侦查工作组前移到易案发地,在当地公安机关协作下开展先期处置、线索查证、技术侦控和抓捕人员等工作,并与当地银行、通信部门建立协作渠道,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截至目前,5省工作组已破案7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7人。
“这些地方大多道路崎岖、环境封闭,又都是乡村群体性涉案,虽然有地方公安紧密配合,但仅去年江苏办案人员就遭遇了至少3次集体围攻。”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在一些地方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甚至发现有公务执法人员涉案,巨大利益诱惑让很多人铤而走险。
《法制日报》记者综合在公安各部门的采访发现,破案难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还没有上升到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经济安全的高度。在缺乏综合治理体系的情况下,仅靠公安一家“以打为主”,很难从源头上“撼动”犯罪团伙生存的根基。其次,一些地方的通信、银行等部门着眼于部门利益,与公安机关办案协作效率不高、管理松懈,以致查询冻结等手续繁琐,贻误战机。此外,破案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有些县区公安局还不具备专业、高素质、有经验的办案队伍。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破案成本高。一个案件涉案金额数万元,破案费用却超过数十倍。而一些证据线索不完整的案件,还存在立案难问题。
通信银行业
须树立客户利益优先保障思路
一位电信业内人士透露说,现在对于通讯类工具、手机电话,国家法律法规已要求实名制,但在实际执行中依然问题很多。如用户可上网设置绑定各种通讯号码的“一号通”,尤其是电信、联通、移动三家通讯公司运营的400电话,发案较为集中。400电话、云号码等新概念通讯手段,是通讯业运营商增加营销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直接在网上即可办理,而不必要经过面对面核实身份信息。在“效率和效益”面前,安全问题在不经意间“退居次位”。
“诈骗得手的另一个重要工具——储蓄卡,依然存在管理真空问题,尤其是小规模的地方商业银行为了争夺客户资源,不惜采取不正当竞争甚至是违法的方式办卡。一些银行对批量持身份证办卡的人审查不严,极有可能为不法分子所利用。”有银行界人士向记者透露说,用假冒的军官证、护照等办银行卡,目前柜台人员几乎难以识别。而网络认证机制对应的是手机卡实名制,一旦手机卡存在问题,就无法杜绝网银系统被利用。
“包括支付宝、财富通等电子商务而产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目前在江苏已至少有16家。”刑侦民警分析说,从几年来办案经验分析,银行资金在体内的流向监控本身不存在问题,但如果犯罪分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巨额资金,或直接通过网络游戏点卡大量购买后折价卖出,就可瞬间成功“洗钱”,办案人员甚至追查不到资金去向。这其中也暴露出多重法律问题。
记者采访金融界相关人士了解到,对于高犯罪风险的集中批量汇款业务,目前尚无审查和延时汇款措施,受害人即使在第一时间报警,也难以及时阻断犯罪分子转汇诈骗资金。
“弥补上述漏洞,需要通信、银行高层真正树立起客户利益优先保障的思路,拾遗补缺。惟有如此,方能有力支撑公安机关办案,彻底摧毁电信网络诈骗猖獗发案的根基。”江苏省公安厅网安总队负责人认为。
网民响应
提供“金点子”切中问题要害
据了解,江苏省公安厅通过网络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金点子”征集活动,得到全国各地网民的热烈响应。网民们提供的很多建议切中了问题的要害。
来自安徽省合肥市的洪先生建议,可由政府联合智能手机软件开发企业开发防诈骗的APP软件,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推广;还可在社区建立“老年防骗课堂”集中学习防诈骗知识,并建立防骗咨询热线,加强防骗宣传。
南京市民金先生则认为,“来电显示不正确”导致群众上当的比例较高。群众如果仅仅通过114核实,而不是反向拨打电话核实,就很容易被通过改号软件发送的“真实”政府机关号码所骗。因此,金先生建议对“改号软件”问题依法规范。
一位化名“成熟质感”的网民则建议,鼓励电商推行客服号码认证,移动电信运营商(包括虚拟移动运营商)在来电提醒时加认证服务(由消费者自由选择,建议费用由电商和移动共同分担),同时可以尝试及时聊天软件发送账户等敏感信息时增加手机扫描认证程序。
“不论诈骗模式如何变化,不法分子都需要通过互联网这个载体,必须借助网络运营商、网站、服务器租赁公司等中间服务,最终达到诈骗目的,而目前银行业对可疑诈骗资金流动监管力度与犯罪高发、频发的现状极不适应。”来自福建漳州的陈先生建议,公安机关应监管住为网络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技术手段发现、拦截、删除诈骗信息;通讯银行业则应对“专业银行卡办理人”“专业电话卡办理人”“专业网站制作人”等类似高风险运营方式进行检讨,制定违法处罚条款,从根本上遏制网络诈骗犯罪生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