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预算法》扎紧政府“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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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玉荣 通讯员 杨建国
1日,记者在漳平市财政局看到,该局工作人员正加紧对编制的2016年财政预算进行最后审查修订。过去,年度预算都要在新一个预算年度开始后的上半年才开始编制。今年,该局于9月就开始着手编制2016年财政预算,因为再过不久,漳平市人大会议召开时,财政“四本账”就要交出来让代表审议。
今年是实行新《预算法》第一年。新修订的《预算法》明确回答了人大对本级预算“审查监督什么”和“怎样审查监督”的问题,且对人大工作的要求更加细化、具体、明确。
提前做足功课 扎实有效推进
漳平市人大常委会一方面多次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并多次到财政局、审计局调研,提出建议意见,另一方面则以呈阅件形式,将新《预算法》的重大意义、修改内容及人大加强对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建议及时向漳平市委汇报,取得各套班子的支持和配合,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
为切实提高人大对预算的审议质量,漳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新《预算法》,切实抓好法律条款学习,掌握人大监督的程序要求和实质内容。今年4月起,分批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主任、财经委全体人员及漳平市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全国和全省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截至目前,三分之一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过新《预算法》培训。财政、审计部门则根据本单位职能和特点,由参加全国和全省培训班的同志授课,对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预算法》修订前,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在对本级预算审查监督方面存在审查监督流于形式,预算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深度不够,政府债务未列入全面监督,预算时效性不强,预算公开透明做得很不够,未按规定对经批准的预算进行公开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就如何加强对本级预算的审查监督进行认真研究,明确回答了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审查监督什么”和“怎样审查监督”的问题。
审议能力提高 问题逐步解决
通过学习新《预算法》,漳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本级预算的审议能力提高了,审议质量也提高了。漳平市政府及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得到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在逐步解决。
漳平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张秋生说,目前,原来预算审批层级多、手续繁琐,细化预算层级不够,无法按规定满足人大对本级年度预算审查监督的时间要求等情况得以改变。针对以往年度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未实行“零基预算”,导致细化预算不够准确、财权与事权不统一,部门、单位预算存在苦乐不均的问题,漳平财政部门则加强调研,在编制细化预算时,充分考虑部门、单位的事权需要与可能。此外,要求市政府防范债务风险,落实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建立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
“不过,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如何促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多重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政府资金能花得规范、花得透明、花到实处、花出效率,对一个县级人大常委会来说,仍任重而道远。”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志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