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生育可报销引争议 被指变相鼓励在校生育
03.07.2014 09:39
本文来源: 东南网
“在校女大学生生育,最高可报销2000元”。近日,一则南昌市大学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消息引起一番激辩,支持者有,担忧者亦有。这是人性化的保障,还是变相鼓励在校生育?校园婚姻能否得到社会认可?在校生育能否兼顾学业?
享受报销
正常保障还是变相鼓励?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南昌市辖区内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设顺产1000元和剖腹产2000元的最高限额。
对此,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昌市大学生并没有享受单独的生育保险。2009年9月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南昌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
在郑州大学担任班主任多年的王华认为,大学生毕竟年龄还小,对于很多事情的自制力和判断力都十分有限。将生育费用纳入医保范畴,会不会让很多人误以为是政府鼓励大学生在校生育,这样可能会给学校带来更多管理方面的压力。
南昌市人保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校大学生中生育妇女与普通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并不是特殊对待。
校园婚姻
正当权利还是伤风败俗?
南昌市人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婚姻符合法律,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相关费用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对于非婚生育不予以报销。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女大学生结婚生育只要合法是无可厚非的。但现在很多人还不能正视这样的行为,觉得“伤风败俗”,恰恰是这样的想法引出很多问题。实际上,大部分大学生属于没有收入的群体,更需要这部分的医保覆盖。
部分家长的心态显得比较“纠结”。一方面,很多人明确反对孩子在大学期间结婚生育;另一方面,如果孩子意外怀孕,这项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孩子,但又担心政策的导向性会让孩子产生误解。
本文来源: 东南网
03.07.201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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